波兰Poland货款催收——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
波兰北濒波罗的海,西邻德国,南接捷克、斯洛伐克,东临俄罗斯、立陶宛、白俄罗斯、乌克兰, 地理位置优越,是连接东、西欧的交通要地。波兰经济总量、 对外贸易、吸引外国投资等方面均居中东欧国家之首。徐宝同律师团队建议,中国出口企业应聘请专业律师处理中波之间的贸易经济纠纷,否则,会触犯该国法律红线,或者后续难以提起诉讼等法律问题。
中国企业在波兰开展承包工程业务应注意以下事项:
(1)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近年来,波兰政府一方面加大了国内财 政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又利用欧盟专项资金改善本国交通基础设施状 况。同时,波兰承包工程市场属于相对成熟的欧盟市场,中国企业进入较晚且面临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评估以及设计资质等方面的问题。中资企 业应扎实做好波兰市场和经营环境等方面的前期调研,求真务实、积极稳 妥地开拓波兰承包工程市场。
(2)选好经营方式。中国企业应针对不同项目采取适当的经营方式。 对不动产抵押等方式的项目,应及早向中国相关金融、保险机构申报;对 PPP和BOT等特许经营方式,应注意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款及其修订情 况。
(3)实行属地化管理。波兰建筑法规定,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波 兰国内相关机构认证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违法。上述情况决定 了中国企业必须通过属地化公司雇佣当地熟练工人和特定施工队伍。但波 兰大量技术人员和工人外流,使本就稀少的人力资源更加捉襟见肘。中资 企业需考虑在波兰本地进行特殊人力资源的储备,通过长期合同和福利锁 定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
(4)充分准备,量力而行。在波兰开展工程承包,承包商须符合相 应的资质要求,并具备必要的管理能力、融资能力和人力资源等,否则寸 步难行。同时,应切忌盲目照搬套用企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实施项目的做 法和经验。企业进入波兰市场前应客观评价自身实力,量力而行,应找好 进入市场的切入点,切忌盲目行事。企业应从进入波兰市场初期就开始积 累各方面资源,避免中标后当地分包商、供应商等以联合哄抬价格、提高 其他要价等方式对中国企业进行排挤或设置其他障碍。
关于波兰的企业信用征信查询
(1)在欧盟法院网站上查询
【网址:https://e-justice.europa.eu/content_find_a_company-489-en.do】能查询到公司名称、注册号、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注册地址等信息。
(2)波兰企业信息查询网站:www.krs-online.com.pl
(3)证券市场,华沙证券交易所(WSE)于1991年成立,经营股票、期货、债券交易、 投资凭证、衍生工具和期货交易,有800多家上市公司,市值超过1.135万亿兹罗提 (2520亿欧元)。网址:www.gpw.pl/
关于波兰的催收程序
1,根据波兰法律,律师在接收催收案件前,应先审慎审阅如下文件:
(1)合同(2)采购订单(3)与采购订单有关的文件(4)送货证明文件(5)形式发票
2,在至法庭提起诉讼前的非诉催收程序,是必经程序吗?是的。债权人必须向法庭陈述:已赴诸全力进行债务催收。如果没有相关陈述,法庭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3,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10年,如果是企业对企业的债权催收的诉讼时效缩短至3年。
4,在B2B的商业催收案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利息,则按7%来计算。
5,在法院起诉的相关事宜:
(1)必须有给律师的授权委托书(2)可以以外币作为诉讼请求(3)关于商事案件的受理法院有3个District Court区法院;Provincial Court省法院;Court of appeal 上诉法院。(4)提起诉讼时,债权人应当缴付保证金。(5)证人也是经常会被邀请至法庭进行审判;书面证人证言也是必须的(6)法庭不适用证据开示原则。(7)通常获得一审判决书的时间为24个月。(8)上诉期限为7-14天。
6,执行相关事宜。(1)法院法警执行。(2)执行应预先支付30-50欧元(3)如果无效的执行也应当支付30欧元
案例分析
出口方:中国某建筑企业
采购方:波兰某高速公路管理局
1,案情:某中资企业为牵头方的联合体于2009年9月中标波兰国道和高速公路管理局A2高速公路两个标段建设项目,联合体前期未进行全面细致的市场调研盲目低价中标,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原材料供应商哄抬价格, 致使成本上升,波兰政府提高环保标准迫使重修部分已完成路段。最终完成2个标段的建设项目之后,波兰方迟迟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2,法律意见制定与落地执行。因设备无法空运至波兰,所以,中国建筑企业只得在当地租赁设备;又因当地正在建设体育馆等,导致基建设备缺口很大,租赁价格大幅度上涨。波兰公路管理局最终,以调解方式承担70%上涨费用。因中国企业使用掉期等金融衍生品工具,最终中方承担的30%上涨费用因汇率避险而实际承担金额较少。
4,法律亮点,案例是运用国家外管局江苏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加强助企纾困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的通知(苏汇发〔2022〕28号)第(七)加大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扶持。强化政汇银联动,持续推进“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扶持专项行动”,引导各类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增强外汇套保的普惠性。力争2022年全省参与套保避险的中小微企业不低于8000家。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特别是在合同纠纷方面。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传承律协“没法不爱”的公益理念,用“极简·无我”的态度传递“帮助律师扎根专业知识,与律师共同成长”的办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