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申报丨沙钢股份(002075)虚假陈述索赔信息征集

2022-10-17 16:19:13 jk001

图片关键词公司律师,合同律师,刑事律师,股权律师


——【该证券产品证监会处罚情况】——

 

      2022年7月13日,沙钢股份(00207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收到其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3号)。内容为沙钢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审理终结。


      证监会认为: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沙钢集团及锦麟丰泰信息披露不实以及沙钢股份2019年与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都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对沙钢集团处罚250万元,其余涉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310万元。

      

      沙钢股份曾于2021年11月3日公告其控股股东沙钢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半年,在2022年5月11日公告时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31号);并于2022年7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3号)。

 

——【索赔维权条件】—— 

 

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11月3日 (含当日)期间买入沙钢股份(002075)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21年11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 

 

——【维权申报方式】——

联系: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 021-6207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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