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证券代码:600289)预处罚已下达 ,股民索赔预征集
2021年7月27日,ST信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预处罚原因: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26日期间,亿阳信通合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亿阳集团)、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亿阳)、亿阳集团阜 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工贸)、绥芬河翰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 德贸易)等关联方提供担保62笔,担保金额不少于684,555.81万元,上述担保事 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亿阳信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义务,也未在2016年、2017年的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2017年年度报 告除外)。 2018年至今,因上述违规担保产生诉讼,亿阳信通资金陆续被法院执行、扣划及司法拍卖,形成新的占用。
亿阳信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真实、完整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形成资金占用情况,导致亿阳信通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律师认为,针对ST信通信息(600289)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尚未作出行政处罚,但是,受损投资者已经大概率获得了索赔权(实际以法院判决为准),建议投资者目前可以做好索赔准备。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我们正在分批审核、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待正式罚单落地,我们将启动索赔诉讼。
索赔条件 :在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 (含当日)期间买入ST信通(600289)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作诉前准备。联系: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 021-62076656。
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