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期间,有关劳动用工问答

2022-05-25 15:05:37 jk001

居家隔离期间,有关劳动用工问答

 

近期,各地疫情的形势又紧张起来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临时的管控措施开始实施,这样导致一些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对于隔离居家期间的员工薪资、假期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1、“2+12”具体是指?

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家的解释

“2”指的是在2天里实施封闭管理,就是足不出户、足不出门,还要进行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2”过了,没有问题,进入下一个阶段“12”,即社区严格管理,期间要求相关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果要外出就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也不参加、不去聚集性场所,并且“12”期间确有需要是可以上班的。

因此,“2”期间属于隔离措施期间,而“12”期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隔离期间。

 

2、隔离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确定?

答: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以下简称“人社部5号文”或“5号文”)又重申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内容,要求企业按照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如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因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因此,因政府采取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相应期间的工资。

3、隔离期间,居家办公的,能否主张加班费?

 

答:不能。有条件的员工在隔离期间居家办公的,仅能主张正常出勤工资,而不能主张加班费。在我国劳动法中,规定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报酬、休息日加班的工资或调休以及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工资三种情况。隔离期间居家办公,不属于上面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特别说明,隔离期间并不属于休息日),因此无法主张加班费。

 

4、“2+12”期间,是否可以拒绝居家办公?

答: 按照相关规定,隔离期间并不意味着员工就不需要工作,满足居家办公条件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在上述期间居家办公,员工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的,可以作为违纪处理。 

5、“2+12”期间,是否可以用年假、调休或其他假期进行冲抵?

答:对于因政府采取推迟复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根据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及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安排带薪年休假或调休。按照上述意见的精神,在疫情期间,应当鼓励企业和员工相互理解,互相扶持,共克时艰,而非一刀切式地处理劳动关系。因此,我们认为,“2+12”期间,员工仍有年假、调休或其他假期未休的,可以予以抵冲。

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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