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Negara Brunei Darussalam外贸客户追回货款方法

文莱位于加里曼丹岛西北部,北濒南中国海,东南西三面与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州接壤。徐宝同律师团队提醒,与该国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自行催讨货款可能触碰该国法律底线,如果选择专业的涉外律师团队,很可能前期做到风险隔离;后期做到成功回款并且继续维持经贸关系等价值创造。
关于文莱的企业信用征信查询
在进行债权催收之前,通常徐宝同律师团队会检索该境外采购方的主体资格及存续状态。徐宝同律师团队的分析策略是,如果境外公司已经注销,那么中方应当积极与境外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联系追款事宜;如果境外公司存续,那么中方应继续与海外采买方的业务员沟通催款事宜。另,需要注意公司的唯一注册号,因为企业的本国名与英文名不一致,只有注册号才能确定债务人的唯一性。
文莱企业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可以通过文莱财政与经济部(MOFE)设立的ONE COMMON PORTAL(OCP)一站式网站行检索【网址:https://ocp.mofe.gov.bn】该网站旨在通过一个单一简单的平台提升用户工商注册经验,用以贯穿公司自设立注册至注销注册或者财税管理等全生命周期。但是,使用的前提是注册并登陆该系统。

关于文莱的催收法律
文莱关于商业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是6年,自合同违约之日起计算。
2, 文莱破产与清算

CVA是指财务困难的公司与债权人就偿还债务的基础达成妥协或安排的一种安排。
根据2016年破产令第8条,公司自愿安排可能包括-
•为清偿债务而进行的组合;
•通过资产重组重组债务
负债及与债权人关于保全的协议
支付;
•重组公司的所有权和
使公司管理层做出更好的决策
制定和执行;或
•任何其他可能为康复或
拯救公司。
“暂缓令”保护公司在“资产重组计划”展开前重组其资产。公司董事如拟就自愿安排提出建议,亦可申请暂缓执行。
向公司及其债权人提出的自愿安排建议,可由下列任何一方提出:
董事会(如果它不在司法管理);
司法经理(如果公司在司法管理-表示“存在状态”);或
清算人(如果公司正在清盘)。

案例分析
出口方:格尔木某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进口方:文莱某海上油气田
1,案件事实:双方签订的进出口外贸合同,预先支付40%,装船后90天内支付60%,货到摩拉港口验收合格入关。但文莱公司拖欠货款不予以支付。
2,案件分析及落地执行: 文莱公司称,因货物进入文莱境内后被多征收消费税30%,但过去的总统令、法条中均为涉及,只是行政法规,但文莱公司要求中国公司承担该项增加的税负。 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内,徐宝同律师团队一直在与文莱公司主管的税务部门沟通,要求不予支付该项强行征收的税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在徐宝同律师团队处理的跨境货款纠纷中,除了涉及对方企业的自身问题之外,也不排除与对方国家银行、海关、税务、环保部门的沟通,徐宝同律师团队始终坚持遵循该国法律、中外双边或多边条约或国际协定的法治基础为准绳,并结合案件事实,始终坚持以不卑不亢的态度,努力与境外企业或政府部门据理力争。
徐宝同律师(13917219966),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特别是在合同纠纷方面。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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